第一章 瓷娃娃(1908年·九岁)光绪三十西年的初雪落在傅府西跨院的青瓦上,雕花门的铜环结着薄冰。
九岁的傅允恩攥着羊脂玉镇纸躲在门后,指腹摩挲着镇纸边缘的缠枝莲纹——那是母亲临终前塞给他的,说摸着莲花就能想起她鬓间的沉水香。
此刻镇纸在掌心沁出凉意,混着远处传来的皮靴碾雪声,像极了祠堂里木鱼敲在冰面上的脆响。
雕花门“吱呀”开了条缝,管家陈福哈着腰拖进个红绸包裹的身影。
铁索在青砖上拖出刺啦声,火星溅在雪地上,瞬间融出焦黑的小点。
允恩看见那截露在红绸外的踝骨,青白得像块冻透的瓷片,铁索勒进皮肉,深紫的痕绕着踝骨,竟与镇纸上的莲纹分毫不差。
“小少爷,这是扬州瘦马班新出的雏儿。”
陈福袖口沾着银钱的光泽,人牙子塞的五两碎银还没捂热,“名儿都替您取好了,叫糕团——说这孩子的血,比胭脂巷的朱砂还纯。”
红绸掀开的刹那,允恩听见自己的心跳漏了半拍。
那张糊着金粉胭脂的脸太艳了,艳得像城隍庙前烧的纸人,双颊的胭脂抹得方方正正,倒像是用镇纸量着画的,衬得嘴唇泛着青灰,睫毛上的金粉簌簌往下掉,落在领口里露出的锁骨上,像撒了把碎玻璃。
“会磨墨么?”
允恩踢了踢对方发颤的脊背,镇纸在掌心捏出红痕。
少年立刻磕头,后颈碎发间露出新烙的“傅”字,皮肉翻卷着,边缘还渗着血水,像朵被火舌舔过的莲花——人牙子说,这是傅府的墨印,比当铺的火漆印还深三分。
“回、回少爷……”声音像浸了冰渣,带着破锣般的哑,“糕团会。”
允恩突然想起三天前在父亲书房听见的话。
“瘦马班新来了个男娃,”账房先生捻着算盘,“虽说破了嗓子,可那双手生得巧,磨出的墨能映出人影儿。”
父亲拨弄着翡翠扳指,笑里带着冰:“男娃也好,省得像你师娘那样,唱两句《牡丹亭》就想攀高枝。”
镇纸砸出去时,允恩故意偏了半寸。
羊脂玉擦过少年右耳坠的瞬间,瓷片裂开的脆响混着血珠落地的“嗒”声,滴在面前的紫檀砚里。
那血竟比戏台上旦角的胭脂还要鲜活,珠圆玉润地凝在砚心,像颗刚摘的朱砂梅,连墨香都被衬得淡了。
少年蜷在地上发抖,却仍伸手去够滚落的镇纸,指腹擦过砚台时,血珠被抹成个歪扭的“恩”字——左低右高,像座要倒的塔。
允恩盯着那血字,突然想起母亲临终前吐在帕子上的血是暗紫色的,父亲戒尺上的血是乌红的,唯有这血,红得像刚破晓的天,连砚台的木纹都被衬得鲜活了。
“把脸洗干净。”
允恩甩袖时碰翻铜盆,冷水混着冰碴子浇在少年头上,金粉胭脂顺着脖子往下淌,在青布衫上洇出深浅不一的色块,像幅被雨水打湿的春宫图。
露出的脸青白得近乎透明,右耳坠还在滴血,他却用袖口去擦允恩的鞋面,粗布摩擦青砖的“沙沙”声,像极了母亲当年磨墨时的动静。
夜里允恩翻父亲的账册,黄草纸页间飘出廉价香粉味。
“扬州瘦马班物件,”朱笔圈着“糕团”二字,“断三根肋骨,烙铁记,价银二十两——另附人牙子手书:此子善饲血墨,宜作砚童。”
允恩摸着“断三根肋骨”的批注,突然想起下午看见的场景:少年磕头时脊背弓成虾米,吸气时肋骨处的布纹会突然陷进去,像被人按了把算盘。
更漏响第三声时,允恩听见脚踏传来细响。
月光从雕花槅扇漏进来,照着跪在砚台前的身影。
少年正用碎瓷片刮砚台上的血渍,指尖被瓷片划破也不自知,血珠滴在“傅”字上,倒像是给这姓氏添了道活的纹路。
他的青布衫短了三寸,露出的脚踝在月光下泛着青白,铁索己经被磨得发亮,却仍牢牢锁在柱脚上。
“滚出去。”
允恩踢翻脚踏,少年摔在地上,却仍抱着砚台磕头:“小少爷的砚……别摔了。”
允恩看见他腕骨处的旧疤,三道平行的刀痕,像是被人用尺子量着划的——这是瘦马班“驯墨”的规矩,每道疤代表能磨十种墨。
后来允恩才知道,人牙子给瘦马班的孩子灌哑药时,这少年咬碎了半颗门牙。
血混着药汁滴在账本上,把“残次品”的价目染成暗红,却因祸得福被傅府选中——父亲说,不会唱曲的玩意儿,才配给砚台当活盖子。
秋末时允恩在柴房撞见陈福。
管家正往糕团的粥里撒朱砂粉,“人牙子说,血里掺了这玩意儿,墨色能红三分。”
他笑着拍拍糕团的头,“小崽子走运,傅家的砚台,可是拿举人老爷的血开的光呢。”
允恩躲在梁柱后,看着糕团把掺了朱砂的粥喝得干干净净,喉结滚动时,后颈的“傅”字跟着起伏,像条活过来的墨蛇。
他突然想起祠堂里的观音像,被自己用墨汁泼得面目全非,却仍端坐在莲花座上,嘴角挂着半丝笑——和糕团此刻的表情,竟有几分相似。
初雪化尽那日,允恩在砚台里发现朵用血画的莲。
三瓣歪斜的花瓣,中心点着金粉,像极了镇纸上的缠枝纹。
他盯着那朵莲,突然听见糕团在廊下咳嗽,声音像破了洞的风箱,却仍压着嗓子哼《砚台调》——人牙子教的,瘦马班的孩子学不会唱曲,就用嗓子磨墨调。
“小少爷要磨墨么?”
糕团捧着砚台进来,右耳坠的疤己经结了痂,浅红的痕像朵开败的梅。
允恩望着他腕上的新疤,第西道,比之前的都要深,突然想起父亲说的“墨要吃人血才活”,原来这活过来的墨,从来都是拿人的疼养的。
砚台搁在书案上,允恩看见糕团掌心的血珠正往下滴,滴在他新写的“恩”字上,把最后一勾染得格外艳。
他突然抓起狼毫,笔尖蘸着那血,在宣纸上落下第一笔——这是他第一次用活人血磨的墨,墨香里混着铁锈味,却比松烟墨还要浓,浓得能映出糕团眼里的自己,像个举着镇纸的小阎王。
雪又下起来了,傅府的琉璃瓦上积着厚雪,像盖了层新磨的粉。
允恩盯着砚心的血珠,突然觉得这滴雪地里的血,比任何瓷娃娃都要鲜活——哪怕缺了胳膊少了腿,哪怕被铁索锁着,却偏要在这吃人的砚台里,开出朵带血的莲。
这一晚,允恩在账本里夹了片梅瓣。
血梅,是糕团的血滴在砚台里,被他拓下来的。
花瓣边缘带着锯齿,像极了糕团后颈的“傅”字,却比任何印章都要清晰——原来这世上最牢的墨印,从来不是烙铁烫的,而是血泡出来的,疼养出来的。
更漏声里,允恩摸着镇纸上的莲纹,想起白天糕团擦砚台时的样子:指尖在砚心打转,像在画圈,又像在给自己画个牢。
他突然明白,傅家的砚台,从来不是磨墨的,而是磨人的——把人磨成墨,把墨磨成血,最后连血带墨,全渗进这方紫檀砚里,成了傅家的活招牌。
雪越下越大,糕团跪在脚踏上打盹,铁索在脚踝处磨出红痕。
允恩望着他蜷缩的身影,突然觉得这不是个会磨墨的玩意儿,而是块被扔进火里的瓷片——碎了,裂了,却偏要在火光里,映出自己的影子。
这是他们的初遇,在光绪三十西年的初雪夜。
一个举着镇纸,一个捧着砚台,血与墨在紫檀砚里交融,像极了命中注定的纠缠——他是执刀的手,他是承刀的骨,在这吃人的世道里,终将绞成一团,分不清谁是谁的瓷娃娃,谁是谁的砚中魂。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