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只听一声枪响我倒在了地上充满泥泞的地上。
脑海中不断闪过往事我叫康某人,于 1999年降生于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的一个普通家庭。
本应拥有幸福童年和美好未来的我,却在2012年遭遇了人生中的巨大变故。
这一年,我的母亲汪某萍因为一场邻里纠纷,竟被狠心的邻居王某军无情地用木棒击打致死。
那时的我年纪 13 岁,还是个懵懂无知的孩子,但这场突如其来的罪恶让我瞬间被迫长大。
童年 12 月 5 日,当地法院对王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做出了一审判决。
由于王某某未满 18 周岁,并且能够坦白认罪,再加上他父亲己经代为支付了死者的丧葬费用,最终他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7 年,并需赔偿经济损失 5735.3 元。
听到这个判决结果时,我感到无比的愤怒与绝望。
那些日子里,我常常夜不能寐,脑海中不断浮现出母亲离世前那痛苦的模样,还有凶手逍遥法外的场景。
然而,尽管心中充满了仇恨与不甘,我也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太过弱小,根本没有能力去改变什么。
面对这样一群凶恶的坏人,我就如同狂风暴雨中的一叶孤舟,随时都有可能被吞噬。
但即便如此,我依然暗暗发誓,总有一天要让正义得到伸张,让母亲得以安息。
所以参了军,在部队中表现优越,作为迫击炮炮手,我具备体力、眼力、脑力三项优秀素质,并且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团优秀标兵”,首升到副班长。
退伍时,我获得了上等兵的军衔,部队领导对我评价很高。
2024年10月15日,我康某人因对2012年母亲被伤害致死一事怀恨在心,伺机报复王某家。
我持刀先后刺死了王正某、王校某军,并重伤王自新,导致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我张某扣还焚烧了王某某的小轿车。
那是 2024年 10月 17 日一个寒风凛冽的日子,天空阴沉沉的,仿佛也在为即将发生的事情而感到沉重。
我,康某人,怀着忐忑不安又决然的心,一步一步走向了新集派出所的大门。
每走一步,我的心情都愈发复杂,既有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深深悔恨,也有面对法律制裁时的恐惧和无奈。
当我最终踏入派出所的那一刻,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涌上心头。
我知道,从这一刻起,正义能不能经得起考验。
时间匆匆而过,转眼来到了 2024 年10月 20日。
这一天,阳光透过法庭厚重的窗帘,洒下几缕微弱的光线。
某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内庄严肃穆,气氛凝重得让人几乎无法呼吸。
法官庄重地宣读着判决书:“被告人康某人犯故意杀人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其还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西年。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4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康某人扣死刑。
某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对我执行了死刑。
在这个广袤无垠的社会之中,每一个角落似乎都回荡着激昂的歌声:“今日泪雨为谁流,满屏尽是我康某人!”
那声声呼喊,仿佛要穿透云霄,震撼人心。
人们口口相传,大街小巷里,无论是白发苍苍的老者,还是天真无邪的孩童,都知晓这位康某人。
众人皆言,我乃是全网唯一毫无差评之存在。
我所秉持的忠孝仁义之道,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黑暗的角落。
尤其是为报母仇挺身而出之举,更是让无数人为之动容,纷纷竖起大拇指称赞其行为。
然而,令人惋惜的是,如今的世道却并非如此简单明了。
那些本该主持公道之事,往往被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式处理。
和稀泥成为一种常态,又有谁真正愿意站出来为无辜者声张正义呢?
就在此时,一些腐败分子竟然堂而皇之地将事件定义为占用公共资源,并借此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热烈讨论。
此事件所牵涉的范畴远远不止表面所见,它涵盖了法律的严谨、道德的底线以及人伦的复杂关系等诸多层面。
最终,经过一番周折,我康某人竟被严厉地判处了死刑。
尽管我的生命力正不可逆转地逐渐消逝着,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无情地抽离出身体一般,手脚也开始慢慢地失去温度,变得越来越冰凉。
然而,即便是在这般绝望的时刻,我的眼角依然不受控制地流淌下了那充满不甘与遗憾的泪水。
就在这时,一阵清脆的“叮”声突然在我的耳边响起。
这声音仿佛来自遥远的天际,却又清晰无比地传入了我的脑海之中。
紧接着,一个神秘而威严的声音传来:“检测到全网无一差评的男人即将死去,大道随心系统正在骑马赶来的路上!”
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内心瞬间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激动之情。
我原本己经渐渐模糊的意识,似乎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希望而重新燃起了一丝火花。
可是,尽管心中满怀期待和兴奋,我的身体却早己不堪重负,意识也如同风中残烛般,一点一点地缓缓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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