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瑶,你别乱说!”
魏南风吓得脸一白,一把拉起秦书瑶到身后。
秦书瑶委屈地咬了咬下唇:“我错了,怪我太紧张知夏了。”
“我知道,”魏南风声音软下来,“你呀,就是太紧张了。
但知夏是女孩子,名声很重要。”
“……嗯。”
眼尾泛红,秦书瑶小鸟依人般躲到魏南风身后。
将二人互动看在眼里的沈知夏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讽刺的笑:“倒是般配,我祝你们永结同心!”
何文贵咳嗽了一阵,不慌不忙地给自己点上一支烟慢慢地吸了起来:“都散了吧,人家小夫妻之间的事,你们跟着操心啥。”
魏南风无语:“何叔,沈知夏和我一起长大,她认识什么人都在我心里装着,这位迟兽医……”说完,他狭长的眼睛在迟牧野的脸上徘徊了几秒:“她从来就没有和他有过交集。”
何文贵咧开嘴笑了,露出不算文雅的黄牙来:“姑娘大了,心事多了。
还能啥事都和你一个没啥血缘关系的外人说啊!
再说了,你不也马上结婚了么。”
配上何文贵懒懒的眼皮,弦外之音呼之欲出:少他妈闲吃萝卜淡操心,吃着锅里的,看着瓢里的,有意思么!
魏南风被何文贵揶揄得满脸通红,无力辩解:“我妈让我把她当成亲妹妹照顾着,我有责任保护她!”
何文贵不置可否地瞟了他一眼,随后抖了抖披在身上的外衣,狠狠吸了一口烟,重重甩掉烟屁股。
从兜里摸出大红的纸来,手自上而下那么一抖,一张鲜艳的结婚证赫然出现在众人面前。
“迟牧野,沈知夏,你们之前让我办的结婚证办好了,收好啊!”
魏南风一把夺过结婚证,左看右看。
大红色的底色,顶部是金色国徽,中间竖排“结婚证”大字,底部装饰花纹。
夫妻信息栏,用粗碳笔写着迟牧野和沈知夏自愿结为夫妻的字样,下面缀有“特发此证,以资证明”。
而有法律效力的是青山公社的那枚印章, 通红通红的印章像一把匕首一样刺进沈南生的胸膛:“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何文贵一把夺过结婚证,这可是他连夜蹬自行车去公社求人走后门办出来的,腿都要蹬折了,为的就是赶在天亮前办出来。
“假结婚吧!”
秦书瑶盯着那纸结婚证,“莫不是迟兽医也知道知夏有一笔遗产只能结婚后才能继承?”
十五岁时,沈知夏的妈妈林芳死了,死前立了遗嘱:她的财产只能由沈知夏继承,而且要等结婚后才能继承。
她妈这么做的目的自然是要防备她那个生理上的爸,不过沈知夏从不承认她有爸 。
在她妈还没死的时候她就和别人说,她爸早死了。
在她十岁时,她爸沈国庆就和外村的一个寡妇过上了。
那个寡妇她见过,叫范春梅。
腚大腰粗,形象邋遢,也不知道她爸咋就舍得为了她抛下如花似玉的媳妇和闺女。
不过,沈知夏同样不喜欢她妈,她妈林芳因为生她的时候伤了身子,所以是林芳先不喜欢沈知夏的。
从记事起,她就没见过林芳笑过,整天病恹恹的,好像没有一丝力气。
脸和唇一个颜色,都是白白的,就像开在春寒料峭里的梨花,随时都有可能随风而去。
林芳的房间无非是两种颜色,黑和白。
随着长大,沈知夏越来越觉得她妈的房间和灵堂一样,进了那间屋子她就会悲伤,于是她也很少进她妈的房间。
十五岁生日前一天,有人告诉她,她爸回来了。
她往里走,她爸往外走,她爸脸上挂着几条血红的挠痕,嘴里骂着:“……死婆娘,要死了,要死了……”她妈坐在“灵堂”雪白的床单上,衣衫凌乱,气息不稳。
那一天,她妈的脸颊反而布满红晕,竟是极美的。
第二天,正值她十五岁生日的早上,她妈睁着眼,死了。
她当着所有人的面说,她妈是沈国庆气死的!
林芳头七还没过,她爸沈国庆就把范春梅领了回来,堂而皇之地住进了那间“灵堂”。
那天起,沈知夏就再没回过家,住进了与魏南风家一墙之隔的外公家。
秦书瑶的一句话,令沈知夏心头一动,秦书瑶还真是戳破了她的小心思。
这也是她急吼吼地想要领结婚证的原因之一,她妈的遗产就在魏南风他妈那里保管。
每年林芳忌日时魏南风他妈都会拿出那个精致的小匣子和她说:“你妈要是没生下你,早就走了。
你要是结婚了,她在下面也能闭上眼了。”
原主怎么想己经不重要了,而现在的沈知夏面对这个交通和信息都不发达的时代,深刻地意识到:想顶门立户过日子,没钱可不成。
顶了原主的身子,拿回属于原主的东西也不算过分,理所应该的!
秦书瑶的一句话,却让魏南风如梦初醒:“对对,何叔。
林阿姨立遗嘱的时候你也在场,现在这个节骨眼上她结婚,一定是被迟兽医蛊惑了!”
“南风哥!”
沈知夏抬起那双似乎永远含着笑的桃花眼,“我和牧野早就心意相通,只是我没和你们说过而己。
而且除了支书,应该还有别人知道吧,否则怎么昨晚有人送来了贺礼的茶叶呢。”
说着她转身从破桌子上拿起半包没来得及收走的茶叶,以手托着向魏南风笑眯眯地展示。
肖勇收到秦书瑶一个询问的眼神后,垂下头。
秦书瑶咬了咬牙:蠢货!
真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居然还能落下把柄!
本来只是要坐实沈知夏被迟牧野强奸,沈知夏的名声就彻底毁了,现在咋就变成两个人领了结婚证呢?
气闷之余,她不禁又重新审视起眼前有些陌生的沈知夏来。
二十岁的沈知夏,身高足有一米七,细腰肥臀。
皮肤白皙,樱桃嘴,本来就己经很标致了,偏又遗传了她妈林芳的眼睛,生得一双极好看的桃花眼。
眼尾微微上挑,不笑时也似含情,睫毛密又长,低垂时在眼下投出两弯浅影;眼波流转之时,又若似三月春风掠过湖面,漾起粼粼碎光,叫人看了心头立即软了三分。
偏她自己浑然不觉,看人时那双眼一眨一眨,足可以把人心眨得乱七八糟。
秦书瑶不傻:魏南风嘴上拒绝着,可每次见到人时,眼睛却都粘在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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