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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长媳:悍妻要休夫长篇小说》小说介绍
看过很多穿越重生,但在这里还是要提一下《重生长媳:悍妻要休夫》,这是“月荼”写的,人物林初柳卫谚身上充满魅力,叫人喜欢,小说精彩内容概括:凌霄在街上走了许久,总算找到了一家,门面不大卖银饰的铺子,于是她便抬脚走了进去。这铺子虽然不大,但是这银饰的种类却十分的多,都摆在柜台上供客人挑选。“姑娘随便瞧瞧,咱们铺子里的银饰,都是货真价实的,绝不掺假。”八面玲珑的老板娘,见凌霄进来了,便十分热情的说道...
第034章 拐子,凌霄追拐
凌霄逛着逛着,经过了一间布庄,忽然瞧见陈小贵儿拿了根糖葫芦,坐在布庄门口的台阶上。
担心这陈小贵儿是和他娘走丢了,她便上前问道:“你娘和姑姑呢?”
陈小贵儿抬起头,见与他说话的是凌霄,微微皱起了眉心,朝布庄内看了看,道:“我娘和姑姑在里面挑布料呢!”里面人太多,他觉得挤得很,他娘就让他在外面等着。
“那你可别乱跑,今天街上人多,仔细走丢了。”凌霄忍不住叮嘱了一句。
陈小贵儿舔 着糖葫芦瘪了瘪嘴,不耐烦的道:“我晓得,不用你说。”
面对陈小贵儿的反应,凌霄耸了耸肩,走了。
凌霄刚走没多久,一个带着猴子面具的人,手里拿着蒲扇,手舞足蹈的跳着舞从布庄走过,那人周围还跟了好几个小孩儿。陈小贵儿也想围上去瞧瞧,但是想起凌霄的话,便打消了哪个念头。可是在他看到那戴面具的人,好像在发糖时,便忍不住拿着糖葫芦跟了上去。心里想着,他就去要两颗糖就回来。
凌霄在街上走了许久,总算找到了一家,门面不大卖银饰的铺子,于是她便抬脚走了进去。这铺子虽然不大,但是这银饰的种类却十分的多,都摆在柜台上供客人挑选。
“姑娘随便瞧瞧,咱们铺子里的银饰,都是货真价实的,绝不掺假。”八面玲珑的老板娘,见凌霄进来了,便十分热情的说道。
凌霄点了点头,在柜台前挑了起来。
这铺子里,有银耳环,银手镯,银戒指,银项圈儿,凌霄想着她新嫂子嫁进门儿之后是要干活儿的,带着手镯戒指什么的也不方便。还有这耳环儿和项圈儿若是买大了又贵,买小了又不显眼。这农家的女子,难得有件银首饰,自然也是希望不用特意显摆别人就能看到的。
凌霄仔细的挑着,忽然瞧见了一支不粗不细的银簪子,簪子用银丝掐了朵栩栩如生的菊 花,那菊 花看着不小,十分的显眼。而且菊 花下,还有用银线坠了两个小铃铛,只要一动,这铃铛便会发出清脆的声音。
“老板娘,这根簪子怎么卖?”凌霄拿起了那根银簪。她掂了掂发现,这银簪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重,想来这簪子里头应该是中空的并不是实心的。
老板娘见凌霄挑了那菊 花簪子,便笑着道:“姑娘真是好眼光,这簪子是铺子里师父,做的最满意的一支了。姑娘若是真心想买,我便给你个实价,一两三钱银子。”
从眼前这位客人了的穿着她能看出,这位客人不过是个农家女子,应该没有什么钱,这簪子她不一定能买的起。她也不想多废唇舌,便直接报了实价。
凌霄想了想,觉得这簪子的确是值这个价钱,便把簪子递给老板娘道:“那这簪子我要了,麻烦老板娘找个好看的盒子给装起来,我要送人的。”
见凌霄这么爽快的买下了簪子,老板娘倒是有些意外。
“好的,请稍等。”
老板娘转身去柜子里找装银簪的盒子,凌霄看着柜台上的银饰,想着自己日后若是赚了钱,也要给婆婆买一套银饰。她婆婆若是好好打扮打扮,带些好看的首饰,比这城里的小姐夫人好看、有气质多了。
老板娘找了一个雕了花的木头盒子,把银簪放了进去。
凌霄给了一两碎银子,有数了三百个铜板给老板娘,把盒子揣进怀里,离开了银饰店。
出了银饰店,凌霄便去了一家粮铺子。花了五百文,买了三百斤米,两百斤面。因为她买得多,铺子的伙计可以帮忙送货到城外。正巧铺子里的伙计,认识赶牛车的李伯,凌霄就让他们直接送到了李伯那儿去。正好吃午饭的时间到了,她打算吃个午饭,再买些肉和大骨再出城。
凌霄随便找了个馄饨摊,要了一碗馄饨,便拿起筷子吃了起来。她低头吃这馄饨,不经意的一个抬头,忽然瞧见一个男人,抱着一个男孩子钻进了一个小巷子。而,那男子抱着的孩子,所穿的衣服与陈小贵儿一样。而且,她好像看到,那男子抱着孩子的时候,一只手似乎捂着孩子的嘴。作为一个警察,敏锐的观察能力,让凌霄产生了警觉。若是那男人,是孩子认识的人,压根不用捂住他的嘴。很显然,这里面是有问题的。她从怀里摸出了两个铜板,放在了桌子上,追了上去。
她进了巷子,早已经看不见那男子的身影。她一路小跑着,很快便要走到巷子的尽头。还未走出巷子,她便看到巷子口停着一辆马车。而那个男子,正把怀里的孩子,抱上了马车。他把孩子抱上马车之后,从马车内伸出了一双手,把哭闹的孩子拉进了马车内。而凌霄也因此看到了那孩子的正脸,那孩子不是别人,正是里长的孙子陈小贵儿。
她不是让他不要到处乱跑的吗?他怎么还被人给拐了?来不及思考缘由,凌霄奋力奔跑着。她还未跑出巷子,那拐孩子的男子,就驾着马车跑了。因为还在城内,所以这马车跑得并不快。凌霄卯足了劲儿追着马车,因为她离马车还有较远的距离,所以她不敢大喊大叫打草惊蛇。而且,就算她大喊让人拦住马车,前面的人来不及反应,后面的人怕也是追不上。而且,若是驾车的人慌了,驾着马车跑起来,撞了阻拦的人,说不定还会发生踩踏,引发不必要的伤亡。
这时,马车的速度慢了起来,而且还慢慢的往边儿上挪了挪。原来,是对面来了一辆马,虽然说这洛水镇的街道并不窄,但是辆辆马车迎面而过的话,还是要避让一下的。
这对于凌霄来说是个机会,她脚下如同生了风一般奋力向前跑去。
街上的人,看着凌霄在拼了老命的跑,都十分好奇的看着她,心想这胖子跑这么快做什么呢?
卫谚同一个穿着月白色锦服的英俊男子,从听墨轩之内走了出来。他虽然一身布衣,身侧之人一袭锦服,但是在气质上他却并未差那男子分毫。
“卫贤弟,这已经快午时了,我请你用了午饭再归家吧?”锦服男子十分有诚意的看着卫谚说道。
卫谚拱了拱手客气道:“多谢苏兄美意,不过不用了。我五日未归,家中母亲只怕十分挂心,现下我只想早些归家”
这几日,卫谚便是在被他称为苏兄的锦服男子家中抄书。这抄书的钱,苏兄本就给了很多,他实在是不好意思让人家再破费。
这被卫谚称为苏兄的人,名唤苏瑾年方二十。是最近才随父母从帝都,搬回洛水祖宅的。因为父亲的藏书,在路上被雨水打湿,虽然晒干字迹却有些模糊不清,无法保存,便托书斋的老板找个写字写得好的人誊抄书籍。书斋老板找了卫谚,然后二人一见如故,便以兄弟相称。
今日卫谚抄完所有书籍,结了银钱便要归家,苏瑾对洛水镇不熟,便让卫谚带他四处逛逛。
苏瑾见卫谚跟他客气便道:“不过就一顿饭的事儿,耽误不了多长时间的。”
人家陪着他逛了这么许久,他总不能让人家饿着肚子回去吧!
“真的不用了。”卫谚再次推辞,余光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他跟前跑过。
恶妇?他扭头一瞧,那奋力奔跑的胖女人不是他家中那恶妇?又是谁?
“哇!那胖女子跑得好快。”苏瑾还是第一次看见跑的这么快的胖子。
凌霄离那马车越来越近,当她跑过迎面而来的马车时,车辕上的车夫叫了一声:“咦,林姑娘。”
这马车上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今日又来洛水镇视察的云旗,驾车的人是小厮小庄。
云旗掀起车帘,朝后一看,便看到了奔跑的凌霄。
奇怪的道:“她跑那么快做甚?”
凌霄专心的追着马车,压根就没听到小庄叫她。
不过马车上的人,发现了凌霄似乎是在追他们便加快了速度。
“老大,后面有个胖子好像在追咱们?”方才拐外儿的时候,他就看见有个胖子在他们后面跑,不过他并没在意。但是现在这胖子还在他们后面跑,而且越来越近,这不得让他怀疑,她是在追他们?
“让马车走快些,马上就能出城了,可不能出差错。”马车内的壮汉,十分冷静的说道。而且,若是那胖子发现了他们的勾当,应该大喊大叫让人拦着他们才是。所以,那胖子很有可能并不是在追他们。
“好勒……”赶车的男子扬起了马鞭,又加快了速度。
街上的人,见马车跑了起来,都纷纷退让到了两边。
糟糕,他们发现她在追马车了。眼看着近在迟尺的马车又拉开了距离,凌霄终于大声喊道:“拦住马车,马车上的人是拐子。”她不能让这些拐子跑了。此处离城门口越来越近,而且城门口的两个守卫压根就是摆设,根本拦不住他们。一旦,他们出了城,想要追上便难了。
那两个拐子听到凌霄的喊声,脸色一白,妈呀!这胖子还真是在追他们。
“快,快跑!”车内的壮汉催促着。
“驾驾驾……”驾车的男子,用马鞭拼命的抽打着马屁股。
“啊呀!拐子,快拦住马车。”
“方才正街上,就有人说孩子丢了,莫不是就是被这马车上的人拐了。”
知道马车上的人是拐子,街上的人虽然有心想要阻拦,但是无奈这马车跑得太快,他们压根儿就不敢上前阻拦。
“哎呀!抓拐子了。”
“快报官,报官啊!”
前面传来一阵喧哗,卫谚和苏瑾听到在喊抓拐子便忙走了过去,想看看是什么情况。
“少爷,我方才好像听见林姑娘的声儿了,林姑娘莫不是在追拐子?”小庄停下马车,对车内的云旗道。
“对了,方才,有一辆马车与咱们擦肩而过,林姑娘难道就是在追那辆马车?”小庄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云旗出了马车,抽出短靴之中的匕首,割断了马儿与马车套在一起的绳子,跃上了马背。
“我去瞧瞧。”云旗勒紧缰绳调转马头,朝凌霄跑的方向追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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