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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毒女配重生转身嫁给糙汉

吾狗名开心 著

其它小说连载

主角是陆子轩陆振邦的现言甜宠《恶毒女配重生转身嫁给糙汉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现言甜作者“吾狗名开心”所主要讲述的是:陆振邦,陆子轩,陆景琛是著名作者吾狗名开心成名小说作品《恶毒女配重生:转身嫁给糙汉》中的主人这部作品构思新颖别致、设置悬念、前后照简短的语句就能渲染出紧张的气那么陆振邦,陆子轩,陆景琛的结局如何我们继续往下看“恶毒女配重生:转身嫁给糙汉”

主角:陆子轩,陆振邦   更新:2026-03-11 06: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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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苏晚,以前是苏家捧在手心的大小姐。准确说,是被宠坏的大小姐。直到我穿着婚纱,

站在教堂门口,脑子里突然炸开一堆不属于我的记忆。那是一段像小说一样的情节,

我是里面的恶毒女配。仗着家里有钱有势,追着男主陆景琛不放,

把人家的白月光林薇薇欺负得够呛。结果呢?苏家破产,我爹急得中风住院,

我被陆景琛报复,嫁给了他那个传闻中又老又丑、还带个拖油瓶的远房叔叔陆振邦。

最后落得个被磋磨致死的下场,而陆景琛和林薇薇,倒是琴瑟和鸣,

成了人人羡慕的神仙眷侣。“苏晚,发什么呆?”陆景琛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带着惯有的不耐烦。我抬眼,就看见他穿着高定西装,身姿挺拔,

身边站着穿白色伴娘服的林薇薇。林薇薇眼眶红红的,手里攥着一方手帕,怯生生地看着我,

像只受了委屈的小兔子。换做以前,我指定冲上去,一把抢过她手里的手帕,

再狠狠推她一把。但现在,我只觉得可笑。我扯了扯婚纱的裙摆,料子硌得皮肤有点痒,

抬手挠了挠腰侧。“陆景琛,这婚,我不结了。”这话一出口,全场都静了。

我爹气得脸都白了,伸手就要拉我:“晚晚!你疯了?”我侧身躲开,

指尖划过他粗糙的手背,能摸到他虎口的老茧。“爹,我没疯,”我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晰,

“这种男人,不值得我嫁。”陆景琛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眉头拧成一团,

伸手就要拽我的手腕:“苏晚,你闹够了没有?”我往后退了一步,

高跟鞋踩在光洁的大理石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嗒”一声。“闹?”我嗤笑一声,

伸手拨了拨头上的头纱,“陆景琛,你真以为我非你不可?”我抬眼扫过林薇薇,

她吓得缩了缩脖子,往陆景琛身后躲了躲。“以前是我瞎,把鱼目当珍珠,”我顿了顿,

故意提高声音,“不过现在好了,我清醒了。”陆景琛的脸青一阵白一阵,握着拳头,

指节都泛了白:“苏晚,你别后悔。”“后悔?”我弯腰,提起婚纱的下摆,

一步步走到他面前,“我只后悔,以前没早点看清你这副虚伪的嘴脸。”说完,我转身就走,

高跟鞋踩在地面上,发出一连串急促的声响。身后传来我爹的怒吼,还有宾客们的窃窃私语,

我一概不管。走到教堂门口,风一吹,头纱被吹得飘了起来,糊在我脸上,有点闷。

我一把扯下头纱,扔在地上,抬脚就踩了过去。刚走到停车场,

就看见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停在路边。车窗降下,露出一张棱角分明的脸。男人大概四十出头,

头发有点花白,额前的碎发被风吹得凌乱,脸上有一道浅浅的疤痕,从眉骨延伸到脸颊。

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冲锋衣,袖口挽起,露出结实的胳膊,上面布满了深浅不一的疤痕。

是陆振邦。记忆里,这个男人沉默寡言,性格暴戾,还带着一个十六岁的儿子,

是陆家里最不受待见的人。陆景琛就是故意把我嫁给她,想让我受尽折磨。可现在,

看着他那双深邃的眼睛,我却莫名觉得,这男人,比陆景琛靠谱多了。他没说话,

只是推开车门,走了下来。脚步很稳,每一步都像踩在人心上,身上带着一股淡淡的烟草味,

混着泥土的气息。“上车。”他开口,声音沙哑,像砂纸磨过木头。我没犹豫,

拉开车门就坐了进去。车里很简单,没有多余的装饰,座椅是黑色的真皮,有点硬,

坐上去不太舒服。他发动车子,油门踩下去,车子猛地冲了出去,推背感很强。

我扶着座椅的扶手,指尖攥得发白,看向窗外。街道两旁的建筑飞速后退,阳光透过车窗,

洒在脸上,暖暖的。“你不怕我?”他突然开口,眼睛盯着前方的路,语气没什么起伏。

我转过头,看向他。他的侧脸线条很硬,疤痕在阳光下格外明显,却一点都不丑,

反而添了几分男人味。“怕什么?”我笑了笑,伸手拨了拨耳边的碎发,“你又不会吃了我。

”他侧过头,看了我一眼,眼神深邃,像是能看透人心。“陆景琛把你嫁给我,是想报复你。

”他顿了顿,补充道,“我脾气不好,还带个儿子,你跟着我,不会有好日子过。

”“好日子?”我嗤笑一声,“以前我过的那些日子,看似风光,其实就是个笑话。

”我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能摸到细腻的皮肤。以前为了讨好陆景琛,我每天浓妆艳抹,

穿高跟鞋,累得脚都磨破了,也不敢说一句。“比起被人当傻子耍,我更愿意跟着你,

”我看着他,语气认真,“至少,你比陆景琛真实。”他没说话,

只是脚下的油门又踩深了几分,车子跑得更快了。大概过了半个小时,

车子停在了一个小区门口。小区很旧,没有保安,门口堆着一些杂物,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油烟味。“到了。”他熄火,推开车门。我跟着下车,

高跟鞋踩在坑坑洼洼的地面上,差点崴到脚。他伸手扶了我一把,掌心很粗糙,

带着厚厚的老茧,触碰到我手腕的瞬间,有点痒。“小心点。”他的声音依旧沙哑。

我点点头,收回手,跟着他走进小区。小区里的房子都是老楼,没有电梯,我们爬了四楼。

他掏出钥匙,插进锁孔,拧了一下,“咔哒”一声,门开了。推开门,

一股淡淡的消毒水味扑面而来,混合着一点烟火气。房子不大,两室一厅,装修很简单,

甚至可以说是简陋。客厅里摆着一张旧沙发,沙发上放着一个灰色的抱枕,边角都磨破了。

茶几上放着一个保温杯,还有一本翻开的书,书页都泛黄了。“你住这间。

”他指了指旁边的卧室,推开房门。卧室很小,一张单人床,一个衣柜,一张书桌,

除此之外,别无他物。床单是白色的,洗得有些发白,却很干净,没有一点污渍。

“我儿子住隔壁,”他靠在门框上,双手抱胸,“他性格有点叛逆,你别跟他一般见识。

”我点点头,走进卧室,放下手里的包。包是限量款的,以前我随手扔在一边都不稀罕,

现在却成了我身上最值钱的东西。“我去做饭,你休息会儿。”他说完,转身走了出去。

我坐在床上,床垫有点硬,硌得我屁股疼。我抬手,揉了揉腰,婚纱穿久了,勒得慌。

起身走到衣柜前,打开柜门,里面挂着几件简单的T恤和牛仔裤,都是男士的,

应该是陆振邦的。我找了一件最大号的T恤,套在身上,长度刚好到大腿,遮住了婚纱。

T恤上有一股淡淡的烟草味,和陆振邦身上的味道一样,不难闻,甚至有点安心。走出卧室,

就听见厨房传来“哗哗”的水声,还有切菜的声音。我走到厨房门口,靠在门框上,

看着陆振邦做饭。他系着一条灰色的围裙,围裙有点大,套在他身上,显得有些滑稽。

他的动作很熟练,左手按住土豆,右手拿着菜刀,“咚咚咚”地切着,土豆丝切得很均匀。

阳光透过厨房的窗户,洒在他身上,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那一刻,我突然觉得,

这样的日子,好像也不错。“看什么?”他侧过头,看了我一眼,眼神柔和了几分。

“看你切菜,”我笑了笑,走进厨房,“要不要我帮忙?”他摇摇头,

把切好的土豆丝放进盘子里:“不用,你出去等着。”我没坚持,走到客厅,坐在沙发上。

沙发很硬,坐久了不舒服,我换了个姿势,拿起茶几上的书。书是一本军事小说,书页泛黄,

上面有很多批注,字迹苍劲有力,应该是陆振邦写的。我翻了几页,没看进去,

脑子里全是以前的事情。以前我在苏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来没做过一点家务,

甚至连开水都懒得倒。那时候,我总觉得,女人就应该被宠着,被爱着,不需要做任何事情。

可现在我才明白,那样的日子,根本不真实。“吃饭了。”陆振邦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

我放下书,走到餐桌前。餐桌上摆着三道菜:土豆丝炒青椒,番茄炒蛋,还有一个青菜汤。

菜很简单,却很香,热气腾腾的,飘得满屋子都是。“怎么就两个菜?”我拿起筷子,

夹了一口土豆丝,脆生生的,味道很不错。“还有一个,马上就好。”他转身走进厨房,

端出一盘红烧肉。红烧肉炖得很烂,色泽红润,香气扑鼻,看着就让人有食欲。

“我儿子爱吃这个。”他坐在我对面,拿起筷子,给我夹了一块红烧肉,“你也尝尝。

”我咬了一口,肉质软糯,肥而不腻,满口都是肉香。“好吃。”我忍不住说道,

又夹了一块。他看着我,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容。那笑容很淡,

却像春风一样,暖得人心头发颤。就在这时,房门被推开了。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走了进来,

穿着校服,头发染成了黄色,耳朵上戴着耳钉,一脸不耐烦。是陆振邦的儿子,陆子轩。

他看到我,眉头一下子皱了起来,语气不善:“你是谁?怎么在我家?”陆振邦放下筷子,

脸色沉了下来:“子轩,说话注意点,这是你苏阿姨。”“苏阿姨?”陆子轩嗤笑一声,

走到餐桌前,拉开椅子坐下,“我可没有什么苏阿姨,我妈早就死了。”我的动作顿了顿,

手里的筷子差点掉在地上。我知道,陆子轩的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

他一直跟着陆振邦生活,性格叛逆也正常。“子轩!”陆振邦的声音提高了几分,

眼神变得严厉起来,“不许胡说!”“我没胡说!”陆子轩也来了脾气,一拍桌子,

碗筷都震得响了起来,“你凭什么把她带到家里来?你是不是忘了我妈了?

”陆振邦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他握紧了拳头,指节泛白,嘴唇动了动,却没说出一句话。

我看着他,心里有点心疼。我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在陆子轩碗里:“子轩,

我知道你想你妈妈,”我语气放缓,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温柔一点,

“我不是来抢你妈妈位置的,我只是来陪你和你爸爸的。”陆子轩看了我一眼,

又看了看碗里的红烧肉,冷哼一声,把肉拨到一边:“谁要你假好心。”我没生气,

只是笑了笑,又夹了一块青菜,放在他碗里:“吃点青菜,补充维生素,

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他没再说话,只是低着头,扒拉着碗里的米饭,一口菜都不吃。

陆振邦叹了口气,给我夹了一块番茄炒蛋:“别理他,他就是这个脾气。”我点点头,

没说话,低头吃饭。一顿饭,吃得很安静,只有碗筷碰撞的声音。吃完饭后,

我主动收拾碗筷。陆振邦想拦我,被我躲开了:“没事,我来收拾,你歇会儿。

”我把碗筷拿到厨房,打开水龙头,“哗哗”地洗了起来。洗洁精的泡沫沾在手上,

滑溜溜的,有点不舒服。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洗碗,动作很笨拙,差点把碗摔了。

陆振邦站在厨房门口,看着我,没说话,只是眼神里多了几分复杂。洗完碗,我擦干手,

走出厨房。陆子轩已经回房间了,房门关得死死的,还传来了音乐的声音,很大声。

“他就是这样,”陆振邦坐在沙发上,点燃一支烟,吸了一口,烟雾缭绕,“你别往心里去。

”我走到他身边,坐下,拿起茶几上的烟灰缸,放在他面前:“没事,我能理解。

”他吸了一口烟,缓缓吐出,烟雾飘到我脸上,有点呛。我下意识地咳嗽了两声,

他立刻掐灭了烟,把烟头扔进烟灰缸里。“对不起,忘了你不抽烟。”他语气带着一丝歉意。

“没事,”我笑了笑,“以前我身边的人都抽烟,早就习惯了。”以前陆景琛也抽烟,

每次抽烟的时候,都一副很潇洒的样子,我还傻傻地觉得,他抽烟的样子很帅。可现在,

看着陆振邦掐灭烟的动作,我才发现,真正的温柔,从来都不是刻意装出来的。“陆振邦,

”我突然开口,看着他,“你以前,是做什么的?”我记得,记忆里没有提到他的职业,

只知道他很有钱,却不知道钱是怎么来的。他顿了顿,眼神变得深邃起来,像是在回忆什么。

“以前,在部队。”他沉默了很久,才缓缓开口,“后来,退伍了,做点小生意。

”我点点头,没再追问。我看得出来,他不想提起以前的事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

我没必要去深究。“时间不早了,你早点休息吧。”他站起身,伸了个懒腰,

身上的肌肉线条隐约可见,“明天我带你去买几件衣服,你身上这件,太大了。

”我低头看了看身上的T恤,确实很大,袖子都快遮住我的手了。“好。”我点点头,

站起身,走进卧室。躺在床上,我翻来覆去,怎么都睡不着。窗外的月光透过窗帘的缝隙,

洒进来,照亮了房间的一角。我想起了以前的日子,想起了苏家的荣华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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