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只要能留在你身边做狗也行”,所有人都笑霍彦没有骨气,堂堂一个帮派的二把手,竟为了个女人把自己的脸面按在地上踩。
那夜,整个北城都在疯传霍彦爱惨了林玥。
可没人知道,看似深情的告白,不过是霍彦酒后的戏说。
真正在这段感情里卑微到尘埃里的,是我,呵呵。
1.北城,一个处在黑白两道之间的三不管地带。
这里充满着机遇,也充满着危险。
常言道:“北城不是说有钱就行,你得有命。”
在北城最为纸醉金迷的酒吧里,灯红酒绿,几个一看就出身不凡的青年围坐在吧台的中央。
“你们说彦哥怎么想的?
不过一个女人,以前那些个莺莺燕燕没见哪个能近彦哥的身。”
其中一个染着金发的公子哥撇了撇嘴,满脸的不屑与疑惑。
“谁知道呢!
这次可真是邪门了。
那女的哪有我们北城女人的韵味,端的一副清高模样。”
另一个人附和着,引得周围一阵哄笑。
而我呢,正独自倚在二楼的围栏顶着昏暗的灯光,想看清红酒在杯子的波动。
说起我和霍彦的相遇那真的是充满了戏剧性。
那天,2002年5月19日,是我第一次来到北城,来到这个充满传奇的地方。
这也是我第一次离开家,一个人在外闯荡,不免有些兴奋。
顺着街道,我进 到了一家不同于其他店铺的餐馆。
它是相对要整洁,安静的。
在这时候的北城那可真是不多见。
本想尝尝北城的特色食品,毕竟去过北城的人都把这里神话了,那说的是天上有地下无的。
只是拿起菜单看了一眼,我就知道北城也没什么不同的。
点了几个小菜,坐在角落里思考着以后的路。
“彦哥,你可要帮我找回场子,他们老虎帮太嚣张了。”
一个满头红发的小子在领头人身后手舞足蹈的说道。
视线一转我看到了那人,在一群头发五颜六色的人群里他一头黑发实在是显眼,更何况他走在最前面。
他们乌泱泱的从我身边走过,经过我时还有几人诧异的盯着我看。
我没有理会,直直的盯着那人,他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贵公子样,看什么眼神都淡淡的。
对于红发小子的话,他也没有什么过多的反应。
他好像注意到了我的目光,隔着人群,我们对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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