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重生前的那三年婚姻,除了冷落和伤害,我什么也没给过她。
重生一次,我想弥补我们这段结了痂的婚姻,想对她好点儿。
可我知道,也并不奇怪,在她看来,我们之间的种种,只是段孽缘罢了。
1st/今天520,我给她买了一束玫瑰,娇嫩欲滴的粉白色,像她。
但我并不知道她其实不喜欢粉色,也不喜欢玫瑰。
她喜欢什么我也不知道。
只知道这浪漫的一天,恰好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日子。
重生前的那三年婚姻,除了冷落和伤害,我什么也没给过她。
如果不是我得寸进尺终于触碰到她的家族底线,她可能最后也不会选择与我同归于尽,而是将漫长沉默的隐忍无限期地进行下去。
在生命最后关头,她满眼是恨地看着我,不惜为了我死,也赔上自己。
就这么恨我。
从前她能忍,不表现,临终前,我才算真切看清,也来不及忏悔什么。
只是在那一刻明白了,是我活该。
对她,我混账又自私、恶劣又败坏,没半点人样儿,只因为第一次见面时,我喝嗨了,扬言要睡了今晚最美的妞,人群里寻觅到她的身影,啧,是真美。
只一个背影,直接从视觉神经亮到了脑部神经,真不完全是酒精上头被迷了眼,反而倒是多生出几分清醒。
结果,我兴致洋洋上前,千年难逢一次地向女人献了殷勤,却碰了壁。
撞得灰头土脸,那叫一个狼狈。
事儿说大不大,说小其实勉强,谁乐意在年轻气盛时被人看狗一样鄙夷?
没错,当时她看我的眼神,与凌晨三点半后门巷子里堆的垃圾一样,不屑,嫌弃。
我当着那么多人被她清高地拒绝,丢了面子,至此对她由原本的见色起意,扭曲成了恶。
世风日下,这在我们圈子是一辈子脱不去的雪耻。
可巧就巧在,后来听说她家生意中落,急需人脉资源救急,明眼人都看出来已经于事无补,只能做个瘦死的骆驼,执意要救,指不定是个无底洞,有头没尾地往里砸钱,这事谁干谁脑残。
没错,我做了这个脑残,那是因为我有这个底气,所以可以装瞎。
初见她的眉眼时,就已经想好让她做我的人了。
我混,我认。
我的人格魅力在她面前虽然没用,但我的钱有。
她恰好缺,我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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